天災出勤應保障安全第一 醫療照護無法輕易中斷 感佩賴院長醫者情懷
-2017/10/19上午,衛環委員會排議審查「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並邀請勞動部林美珠部長及相關官員備詢答,希望在颱風或天然災害來臨時,讓勞工有合理的出勤報酬、休假或是安全的通勤管道。邱泰源委員/理事長則再度強調,勞基法修法應能促進勞資雙方和諧的坐下來討論,才能共同創造三贏。
-答詢時,邱委員首先說明,當天然災害來臨時,最重要的是共同防災,不論是在個人家中還是工作場域,都要積極的共同防災,讓人員損傷及社會損失降到最低,以維護台灣的生命力。當然,最重要的還是要注重自身安全。邱委員肯定今日各委員關心勞動人權和企業發展兩者的均衡。
-接著,邱委員分享在醫院執業三十餘年的經驗,即使是颱風天,醫院仍然要提供服務,因為有包括急診、加護、開刀、住院和洗腎等照護,都無法貿然中斷。所以大多數醫護同仁基於病人照護,對於颱風天上班習以為常。因此,邱委員認為賴清德院長有感而發的「醫療人員沒有颱風天」,乃是醫者仁心仁術的自然心情,醫事人員視病猶親的考量病人照護不能中斷,其情懷令人感佩。邱委員建議,修法應當首要注重勞動人權及安全,也應再考慮各行業的特殊性,尋求最佳的解決方案,才能創造社會多贏。
-最後,邱委員強調,天然災害來臨時,如真的需要上班,最重要的還是要確保「安全上班」,建議修法要保障最安全的上下班管道,因為每個人都是家中最珍貴的寶。